6·6八闽放鱼日 40万尾鱼苗投放闽江
2020-06-06 17:30:07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张笑雪 郑帅
福州新闻网6月6日讯(记者 张笑雪/文 郑帅/摄 通讯员 史钧期 陈哲钊)6日,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6·6八闽放鱼日”主会场活动在闽江公园望龙园百花台景区举行,共向闽江投放鱼类苗种40万尾。
今年“八闽放鱼日”活动以“江河湖海年年有鱼”“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6日活动现场,福州主会场向闽江投放鲢鱼、鳙鱼苗种40万尾。为促进两岸渔业可持续发展,共同养护两岸渔业资源,近期还将在连马海域举办海峡两岸增殖放流活动,两岸民众将放流真鲷、黑鲷、大黄鱼约100万尾。
2013年以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海峡两岸有关人士已在台湾海峡、闽江流域、罗源湾、黄岐半岛、兴化湾等水域累计投放各类鱼苗约45亿尾(粒),放流苗种包括鲢鱼、鳙鱼、大黄鱼、花鲈、真鲷、黑鲷、日本鳗鲡、日本对虾、中国鲎、双线紫蛤、西施舌、菲律宾蛤仔、泥东风螺等20多种。
“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和发展,较好地保持了水域生态环境,广大渔民也从中获益。”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增殖放流活动收到实效,福州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业执法机构将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放流鱼种顺利融入增殖放流水域。
根据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从水口库区闽清境至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都属于闽江禁渔区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市县渔业执法机构和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清理取缔违规渔具,维护我市禁渔秩序。在管制水域发现非法捕捞作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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