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啦
2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上半年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在福州地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福州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2020年福州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州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榕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二、网上申报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符合上述条件和认定范围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6月22日(含);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
网站开放期间,有关网站报名的相关技术性问题,请发送邮件至邮箱jszgwb@163.com,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问题截图,教育部中心通过登录申请人账号进行定位解决。一般性的技术咨询可于工作日8:00-18:00致电010-58800171咨询。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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