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抵押登记启用电子版证明文件
2020-04-21 07:58:11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阮冠达
福州新闻网4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阮冠达)记者20日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获悉,20日起,福州市本级(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通过系统直连方式申请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事项,准予登记的,原则上只颁发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
【责任编辑:钟培培】
相关新闻
- 福州市供销社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2020-04-21 08:15:08)
- 初三复课 福州定制公交护航学子(2020-04-21 07:33:19)
- 陈漠诚:传承智慧理念 凝聚城建力量(2020-04-21 07:27:23)
- 游昕:践行初心使命 守好绿水青山(2020-04-21 07:22:40)
- 林澄:守初心 担使命 画出最大同心圆(2020-04-21 07:13:46)
- 扬帆逐浪启新程 唱响福州开放歌(2020-04-21 07:03:41)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