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福州市统计局
福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813个,比2013年末增长8.9%;从业人员80.36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6.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1946个,占93.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71个,占3.7%;外商投资企业396个,占3.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6个,占全部企业的0.4%;集体企业284个,占2.2%;私营企业10528个,占82.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6.8%,外商投资企业占13.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3%,集体企业占1.2%,私营企业占50.7%(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9个,制造业12180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04个,分别占0.2%、95.1%和4.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9%、8.0%和7.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2%,制造业占95.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4.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0.8%、10.2%和8.0%(详见表3-2)。
注:因根据《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故“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和“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数据不予公布。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41.65亿元。负债合计4577.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662.34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489个,从业人员153.4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1.2%和49.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454个,占99.5%。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4%,私营企业占84.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7%,集体企业占1.0%,私营企业占57.1%(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6.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0%,建筑安装业占8.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4.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3.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6%,建筑安装业占2.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9.3%(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61.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5.7%。负债合计2269.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24.4亿元(详见表3-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 福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2020-03-12 1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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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2020-03-12 11:51:56)
- 福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2020-03-12 11:22:06)
- 福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2020-03-12 11:18:24)
- 福建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成果(2020-01-20 09: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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