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月18日至20日,闽侯县开展以“到一线、解难题”为主题的第6轮“敲门行动”。闽侯县民政局副局长李英介绍,民政部门结合“敲门行动”,全面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家庭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县民政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挂钩乡镇(街道),组织人员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低保对象等,发放临时救助金;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保障,督促服务人员认真落实照料责任;确保低保金、基本生活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和临时救助金等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密切关注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健康状况和救助情况每日一报。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地民政部门积极落实落细具体措施,努力确保不落下一个困难群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陈永林说。
福州市开展“四送服务”,各县(市、区)民政干部进村入户,全面细致摸排困难群众,将老弱病残等无自主行动能力的列为重点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开展送生活物资、送防护物资、送基本药品、送温馨提示;宁德市要求所辖各县(市、区)提前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的申请、发放工作,确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厦门市对探亲、旅游、务工等非户籍遇困群众,由急难发生所在街道直接给予临时救助;莆田市一方面严守集中供养机构内部人员定期观察、体温检测以及通风消毒等措施,另一方面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和健康状况跟踪;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第一时间,将低保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武夷山市实行“双联双评”机制,组建服务队为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离院未返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物资“代购”“派送”服务……截至2月20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发放口罩55万只、消毒用品2.7万件;快速受理并完成低保申请2241人;实施应急临时救助5270人次679.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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