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显成效 “打伞”治乱保平安
仓山破获9类涉恶案件364起 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6个
5月13日,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涉黑案件现场。(仓山区委宣传部供图)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仓萱
在全市率先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4·3”专案)、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1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仓山区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部门联动,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阶段性成效显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高压严惩,深入推进“打伞破网”
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目标,仓山区迅速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建立公检法‘大三长’‘小三长’会商、线索排查‘六人会签备案制’。”仓山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做好扫黑除恶资金保障工作,仓山区政府还核拨经费500万元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并设立50万元专项经费奖励群众举报线索。
在高压严惩和专项工作的深入推进下,“打伞破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突破。数据显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仓山区共破获9类涉恶案件364起,打击处理9类涉恶嫌疑人923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6个。仓山区纪委监委查处涉黑腐败1件1人、涉恶腐败1件1人、充当“保护伞”3件3人、在专项斗争工作中失职失责1件1人。
“去年10月至今,全区打击破案效能呈现‘四升三降’良好态势。”上述负责人介绍,其中,刑事破案数比升6.7%、破案率比升7.7%、查处涉赌涉黄人员分别比升69.5%、19.2%,违法犯罪警情数比降10.3%、刑事立案数比降21.6%、盗窃立案数比降36.4%。
政法联动,强力攻坚重点案件
13日,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一起涉黑案件,让城门镇不少居民拍手叫好。被告人王某通、王某坚、王某枢等12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到1年不等,并处罚金46000元到3000元不等。
2015年至2018年,这伙黑恶势力在仓山区城门镇一带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这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仓山宣判的首例涉黑案件。案例的突破,离不开政法联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仓山区强化政法联动,强力攻坚重点案件。其中,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结合辖区社会治安特点,推行“必访、必查、必打、必管”的“四必”工作机制。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引领推动、审前主导、诉讼监督”作用,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仓山区人民法院提升“依法审理”办案、涉案财产处置、维护司法公正、线索摸排打击、深挖一案三查、同频共振参与等“六大板块”工作实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综合治理,持续强化前端监管
仓山区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成立重点行业整治专项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监管乱象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
发挥“两法衔接”作用,及时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向主管部门反馈,提出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60份,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前端监管做大做强。
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综治平安建设有机结合,突出社会治安防控“七张网”机制优势,统筹发挥好“四级巡防”力量以及“雪亮工程+网格化+综治中心”作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截至目前,该区已查处“黑护工”“砂霸”“渣霸”等涉黑涉恶案件5起29人,打击综合质效位列全市前列。
仓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咬定3年为期的目标不放松,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的阶段要求,进一步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不断推项斗争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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