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2019-03-08 11:22:36 来源:厦门网
集美集影视文创园是厦门影视产业的总部园区。
彭于晏等主演的电影《紧急救援》剧照,该剧不久前在集美开机。
厦门网讯(文:厦门日报记者应洁;图: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供)出台升级版政策大礼包,扶持影视产业发展。昨天,集美区举行影视产业政策新闻发布会,对本月初出炉的《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吸引了众多影视企业的关注。
近年来,集美越来越受到影视行业的重视和青睐,成为厦门重要的影视产业聚集区、拍摄取景区,这与集美大力发展影视产业的努力密不可分。早在2015年12月,集美区就出台了全省首部影视产业政策《集美区鼓励扶持影视产业总部园区发展若干办法》。
集美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从鼓励影视企业发展、支持影视拍摄、提升配套服务、奖励优秀作品和人才、鼓励影视实体落地等方面进行扶持,具有覆盖面广、融合度高、操作性强等特点。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快集美完善影视配套、推动影视“全产业链”发展。“新出台的政策从产业聚集、企业落地、剧组服务等方面都给予了扶持,我们第一时间对国内外的影视企业进行宣讲,他们都觉得集美的影视扶持政策在国内有较大的竞争力。”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总经理钟元表示。
依托浓厚的人文气息、优美的自然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集美区深化实施人文集美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把包括影视产业在内的“文化创意与旅游产业”纳入全区重点打造的“6大重点产业链群”,将着重构建影视产业链,推动影视产业聚集发展,形成规模化、集群化、专业化发展的良性态势,助力集美建设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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