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扫黑恶 法正佑平安
福建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1月10日,我省法院开展第三次也是今年首次全省性集中宣判,再掀扫黑除恶风暴:17家中院、基层法院集中宣判25起黑恶犯罪案件,170名被告人被依法严惩。
自2018年初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攻势凌厉,主动“亮剑”,坚持高位推动,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黑恶犯罪,以司法利剑护佑八闽平安。
高位推动宣传发动 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2018年12月29日,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21时许,位于省法院审判办公大楼15楼的扫黑办依然灯火通明。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扫黑办在高速运转,工作人员节假日少有休息……案头一叠厚厚的台账,见证着他们在忙碌中度过的日日夜夜。
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法院提升站位,行动迅速,坚定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
“省法院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十几次会议听取情况汇报,作出专门部署。”省法院扫黑办副主任陈丰告诉记者,为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省法院制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细化19项具体内容和50个项目,并将其纳入年终全省司法公信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之中,科学设置了占比分值。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根据专项斗争的需要,着眼于“办好案”“办铁案”,一批优秀的办案骨干向扫黑除恶一线集结。省法院和全省9个中院均成立专业合议庭,基层法院也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业团队或指定专人负责,龙岩等地法院还成立专门的涉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等职务犯罪专业审判团队。
全省法院重点聚焦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非法高利放贷等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稳、准、狠地惩处一批涉黑恶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一线捷报频传。全省法院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短视频、H5等方式扩大战果,提升群众知晓率。
涉案33人的全省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在宁德宣判;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宣判一起54名被告人、3个被告单位、17项罪名的涉黑恶案,943页60多万字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成“史上”最长…这些群众喜闻乐见的信息一上线,迅速引发网友“围观”。
有网友评论:利剑出鞘、雷霆万钧。扫除黑恶,还人民群众一片风清气正的清朗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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