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自贸片区“改革创新50条”出台
率先推行“互联网+政务+金融模式”
福州新闻网1月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改革创新五十条措施》,推进投资及项目落地更加便利,推进国际贸易监管制度创新。
《措施》提出,率先在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内推行“互联网+政务+金融”服务模式,依托合作银行网点,铺设电子化自助终端设备,开展企业设立登记的“一站式”服务。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逐步实现个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与多部门证照的绑定和关联,做到大部分事项现场办事“一证通行”;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告知承诺审批,除危险化学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外的其他省级发证产品,实行后置现场审查。
推进不动产登记模式创新,实现住房情况查询、登记受理、申报纳税、房屋交易等事项同步申请、同步办理;将不动产登记数据与银行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至银行网点,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
《措施》提出,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建设,实现报关单位注册备案申请“一次申报、一网办理、一本证书”;口岸通关进一步提效降费,试点外贸企业全天24小时预约办理通关手续,对高级认证企业力争48小时内完成全部口岸业务操作,建设“智慧港口”信息服务平台,减少人工环节,全面提升口岸作业效率。
《措施》提出,大力发展平台经济,争取整车保税展示交易延伸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支持平行进口车在江阴口岸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开展辅助性合规整改;培育平行进口车本地销售市场,推动青口平行进口车展示交易中心、银河汽车产业园建设;争取开展二手汽车出口试点。
《措施》还提出,成立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榕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办公室,建立在榕台湾地区居民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台湾企业和台湾居民自行在大陆申请知识产权,支持台湾地区居民或企业以专利、专有技术作价入股等方式来榕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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