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五一”节假日及第八届数字峰会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4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部门联合发布消费提醒告诫书。
四部门提醒商家,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计价单位要符合常理,不误导消费者;不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
合理公平定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不得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违规促销;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市场价格;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销售其他商品(服务)或在法律政策规定以外附带其他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消费。
注重消费维权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重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配合监管部门及时、积极处置消费投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福州城市形象。发生重大、突发消费纠纷事件,应及时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监管、主管部门报告。
福州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本辖区内住宿、餐饮、A级旅游景区等消费场所的监督检查;对扰乱节假日期间市场秩序、价格违法、违反食品安全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消费者遇到发生消费纠纷或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沐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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