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深化林改三问三答:山绿 民富 村更强
初冬,沙县高桥镇上里村并不太冷。
“最近山上都在忙着整地、挖穴,明年一开春就马上造新林!”村党支部书记卢仁铨满怀期待地介绍,今年起,村里牵头让有意愿的林农与省属官庄国有林场合作,让种树管护的事全部由林场包,林农和村集体坐等分红就行了。
有这样的好事?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采用林地混合经营模式进行合作,林地经营权交由官庄国有林场的林农,每年可获得每亩40元的林地使用费,林农再从40元中拿出4元交给村集体。等林木成熟砍伐后,所得利润再进行一次按股份分配。
官庄国有林场为何愿意做这笔看似赔本的买卖?他们有自己的生“材”之道:同样的林地,通过专业化种植、管护,每亩平均可比林农自己经营多产出木材5立方米以上,利润便从此来。
这也解决了上里村近年来面临的三大问题。一是采伐后的林地有人种了,二是种树、管护不愁资金了,三是村集体从明年开始有一笔数万元的稳定收入了。
山绿民富村更强,上里村的变化仅是一个缩影。11月底,记者走访三明沙县多个村庄,了解新一轮深化改革带来的喜人变化和幕后故事。
(一)谁来造林?
2002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山下转到山上,让林权逐步明晰到户,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分山到户、均林到人”让林业生产力得到激发。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沙县林木蓄积量达1376万立方米,比林改前增长了35%。然而,近年来,当地发现,竟然陆续有林地撂荒了。
从2006年就开始担任村干部的卢仁铨看到了上里村的变化。2004年,上里村完成林改,把1.2万亩林地承包到户由各小组林农联户经营,村集体没有留下一亩地。这些年,随着沙县小吃产业的发展,1000多人的村庄有三分之二外出,部分人外出开小吃店,收益更高,没心思管林子了。同时,单家独户的经营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林农普遍缺乏专业管理能力、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成活率不高、抚育不到位,还要面对火灾、森林病虫害等自然风险。
谁来造林?在沙县县委书记杨兴忠看来,兴林,亟须新的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化经营。然而,摆在沙县面前的困局是,有的人宁愿把林地荒掉也不愿意给别人经营,有的人想经营却流转不到林地。
一场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在沙县发端。林地所有权还属于村集体,把原先的“承包经营权”进行分离,承包权还属于农民,分离出来的经营权可以流转。
消除了林农的后顾之忧,“分山到户”后开展“合作经营”成为可能。被称为“新林农”的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公司等一大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据统计,目前沙县已有“新林农”380家,经营面积86.86万亩,覆盖面达63.8%。
官庄国有林场是最新涌现的“新林农”之一。林场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完成了国有林场辖区林地的造林绿化后,林场有技术、懂管理的造林队伍一度“闲置”。而随着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村民放心把林地经营权流转出去,与国有林场开展合作经营,全程托管,坐等分红。目前合作经营面积达2.7万亩。另有意向合作5.9万亩,涉及约60个村。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以“新林农”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生态家底自然也就更厚实。这是第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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