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个村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
闽侯12.8万多农民变股民
2018-08-20 23:21:26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陈永章 谢星星 邹家骅
美岐村以店面出租作为村财收入主要形式。
福州新闻网8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永章 谢星星/文 见习记者 邹家骅/摄 通讯员 张存金 陈建鋆)记者从闽侯县农业局了解到,闽侯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截至20日已有54个村完成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四项权能,4.8万余户12.8万多名农民成为股东。
2014年11月,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确定在闽侯县等全国29个县(市、区)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5年5月6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得批准,闽侯县正式打响这项改革攻坚战。
作为福建省这项改革的唯一试点县,按照中央部署,闽侯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聚焦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三大重点任务,全县上下直面问题难点,积极探索创新,在清产核资、确认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完善集体股权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责任编辑:林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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