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鼓楼区首起涉恶案件开庭 检法“两长”同时出庭
2018-08-09 07:23:28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任思言
福州新闻网8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林峰 陈英 许斯影)记者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由鼓楼区检察院公诉的首起涉恶案件昨日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由鼓楼区检法“两长”同时出庭,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出庭支持公诉,鼓楼区法院院长苏维海担任审判长。
据公诉人指控,2016年9月开始,操某某伙同刘某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鼓楼区虚构了一家金融公司,专门以高额利息向借款人放款,并额外签订不利于借款人的“房屋租赁合同”“代为开锁委托书”“房屋腾退委托书”等空白协议。一旦借款人未及时偿还欠款,他们便采取威胁、上门喷油漆、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恐吓借款人,逼迫他们偿还债务,逐步形成以操某某为首要分子,刘某、余某某、褚某某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庭审中,操某某、刘某、余某某、褚某某、吴某某、陈某某等人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将择期宣判。
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表示,与一般的高利贷相比,套路贷侵害客体更多、社会危害性更大。不法分子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手段,让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呈几何式倍增,名为借贷,实质目的是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从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到以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等手段追讨债务,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而且极其容易诱发其他恶性犯罪,带来一系列的社会治理问题。
据介绍,鼓楼区检察院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专项会商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和受理后2小时内报告,审结后就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具体做法进行总结。对待这种恶势力,司法机关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方针,有效遏制其滋生、蔓延。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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