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加快养老事业补短板 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条件
泉州加快养老事业补短板 到2020年基本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
泉州网5月10日讯(记者 林书修 通讯员 方海涛 吴颖瑜)日前下发的《泉州市养老事业补短板2018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泉州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按照《方案》,到2020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市(县)、所有街道和重点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60%以上的建制村。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
养老设施 每万人拥有面积有“硬指标”
2018年在养老补短板方面,泉州将重点抓好13个重点养老项目和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其中,新建200个以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新建1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扶持5个日间照料中心、5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和5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示范点;扶持30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行。同时,落实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新建城乡和住宅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确保2018年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要达到230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今年,泉州还将扎实推进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建设,完成7000万元投资,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一期主体工程建设。此外,还将督促晋江市、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加快建设进度,推动丰泽区、德化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立项和招投标工作。
医养结合 推进“养中有医”“医中办养”
医养结合,既是老龄群体的刚需性服务,也是目前社会养老服务市场的痛点。根据《方案》,2018年底前泉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支持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村级敬老院等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养中有医”,对没有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通过由周边医疗机构设立诊疗延伸点等方式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就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主动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延伸医疗服务。 通过“养中有医”“医中办养”等方式,逐步提高医养结合水平,2018年,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率至少达到90%,至少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向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到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向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社会资本参与 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条件
今年,泉州将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逐步将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具体而言,即鼓励通过承包、委托、合资合作等公建民营方式,探索将乡镇敬老院打包或分期分区打包交由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连锁化运营,在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接纳周边村镇散居老年人,推进资源整合,提高运营效益,努力提高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
《方案》还明确,将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和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盘活用好闲置场所、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2018年,泉州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至少要达到35%,到2020年,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
在养老服务监督方面,泉州将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制度,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县(市、区)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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