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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两项助残新政策 听障儿童可申请人工耳蜗救助

2017-10-31 11:18:11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卫琳 通讯员 梁哈榕) 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是满足残疾人最迫切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我市近日接连出台《厦门市听障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关于厦门市精神疾病患者医疗康复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项新政,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力度,提高我市残疾人生活质量。

  听障儿童手术费及术前检查费

  每人最高补助2万元

  根据《方案》,每名受助听障儿童可获得1台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由市残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或委托中国残联全国统一招标采购),同时,其手术费及术前专项检查费用,按每人最高限额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不足2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受助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后,市残联还将根据情况为其转介相应机构,适时开展言语康复训练,康复训练费用按《厦门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助。

  目前我市的人工耳蜗项目定点医院有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长庚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听障儿童经上述医院检查认为符合人工耳蜗手术条件的,填写《厦门市听障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申请表》,由定点医院评估推荐,市残联审批后可实施手术。

  【提醒】

  满足这三个条件可申请救助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听障儿童可申请此项救助:

  厦门市户籍,有人工耳蜗植入需求;

  0-10周岁听障儿童,或语后聋且持有《残疾人证》的11-17周岁在校学习的听障少年;

  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经定点医院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听觉器官发育正常,无脑性麻痹,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可以实施手术。

  精神疾病患者每月可享300元药品及基本检查补助

  《通知》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市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凡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评估确诊为精神疾病患者,均可享受精神疾病患者医疗康复补助,每人每月可在300元的额度内享受药品及基本检查补助,按实结算,超出部分自付。

  具体申请程序为,患者经定点医院确诊后,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写《厦门市精神疾病患者医疗补助审批表》,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目前我市确定厦门市仙岳医院为精神疾病患者收治的定点医院。

  《通知》特别考虑到部分精神疾病患者行动不便等问题,从有利于安全出发,规定定点医院可视患者病情,以三个月为一个治疗周期,在用药总限额内灵活掌握;医技检查的项目和次数由定点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及需要,亦以三个月为一个治疗周期,在检查费总限额内灵活掌握;药费与检查费比重,由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际,在“两费”总限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剂使用。

  【同步】

  五类残疾人可享51项基本康复服务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卫琳 通讯员 梁哈榕) 《厦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日前正式出台,提出我市要在2020年底,达到“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的目标。

  与该方案同时制定实施的还有《“十三五”厦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以下简称《目录》),明确提出了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服务对象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5个残疾类别的残疾人,包含先天性白内障复明手术、辅助器具适配、运动及适应训练等51项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其中,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康复服务项目资金先行结算。个人负担部分,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按我市康复补助等办法规定给予补助。

  市残联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共有持证残疾人40806人,通过对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的入户及康复需求评估,全市有17704人需要精准康复服务。

  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残联、卫生计生委、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开展技术培训、指导、评估,保障康复服务质量和效果。同时,建立基层工作队伍,每个社区(村)配备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村)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负责协调、组织社区(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相关】

  一批新规明起落地施行

  电话销售保险须全程录音

  一批新规将于11月落地施行,全方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保险销售行为现场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保监会日前印发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将电话通话过程全程录音并备份存档,不得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

  注册互联网域名须提供真实信息

  根据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要求域名注册申请者提供域名持有者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等域名注册信息,并对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拍卖人不得以贿赂手段争业务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的《拍卖监督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拍卖人不得有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等行为。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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