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高校设立“失物招领费”引争议 律师:不违法
2017-04-10 11:13:49 来源:北京青年报
认领丢失物品需要交费,四川传媒学院近日设立的“失物招领费”在学子中引发争议。日前,该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孙浩睿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学校并非强制收费,收取的费用将作为对捡拾者的奖金。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制定失物招领收费的规则不违法,但如果校方强制收取,则涉嫌侵犯学生财产权,是违法行为。
网曝
到保卫处认领丢失手机需缴费10元
近日,四川传媒学院有学生在网上爆料称,自己陪同学去学校保卫处认领丢失的手机时,保卫处的人员称需要登记并收取费用,且不同手机要分品牌收费,苹果手机要收费10元。
四川传媒学院一位学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没有丢过东西,但身边一位同学确实曾因丢了一部苹果手机,向学校保卫处交了10元的“失物招领费”。关于是否知道学校设立了“失物招领费”,这名学生称“开学第一节课院长就在会议上说过”。
4月7日,四川传媒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孙浩睿告诉北青报记者,学校设立“失物招领费”, “一方面是对拾金不昧行为的肯定,另一方面是想利用这种方式给同学提个醒,一定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东西”。
孙浩睿向北青报记者解释,“失物招领费”并不是强制对学生收取的,“如果学生不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则由学校来承担”。
对于学校设立“失物招领费”。有网友表示理解,认为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有人认为 “物归原主是规则”,不应该收取费用。此外,也有网友表示,“收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收的钱怎么用,怎么做到透明化?”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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