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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现身厦门街头 车牌都没有怎么能上路?

2019-10-22 09:03:46  来源:厦门网
  

  【部门】

  投放行为未经允许 已要求将车辆收回

  针对“哈啰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记者也分别联系上哈啰单车公司、集美交警了解情况。

  “哈啰电动自行车产品符合新国标,而且我们已经跟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接,目前在进行上牌申报。”哈啰单车相关负责人饶女士告诉记者,这款电动自行车属于租售平台模式,不属于共享范畴,目前市面上的车辆只是小范围的试运行。

  为此,记者联系上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核实。交警部门表示,哈啰电动自行车近期的投放行为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投放的车辆也未经集美交警大队检查,是否达到新国标无法确定,集美交警大队也没有给这些车辆上牌的计划。

  据交警部门介绍,10月18日,集美交警大队集美中队已对哈啰单车集美区域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指出无牌车辆在骑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批评企业“先斩后奏”的经营方式,并责令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经营,限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投入市场未上牌的车辆自行收回,不得在手续不齐全、车辆还未正式上牌前投入到街面,否则将依法扣押非法投放的车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约谈后,企业负责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承诺在限期内将车辆收回,交警部门将对车辆回收情况进行全面跟踪。

  【声音】

  有人认为很方便 有人觉得不安全

  在现场,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市民对“哈啰电动自行车”的看法。

  “电动车行驶方便,能到达一些汽车无法抵达的地方,停车相较汽车也方便很多,而且采取这种租赁形式,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时间来计划消费,不会浪费公共资源,还比较合理。”市民周女士认为,骑行电动车也是绿色出行的一种方式。

  不过,更多的市民对这一电动车的安全存在疑虑。“这些车辆都没有上牌照,没上牌照的电动车就直接驾驶上路,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恐怕难以追责。”市民张先生认为,电动车速度快,但商家并未给电动车配备安全帽等护具,一旦出现事故,容易给驾驶者带来伤害。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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