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严格机制 紧贴民心宣传改革政策

海沧区新阳街道祥露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市农业农村局 供图)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改革时间紧、牵涉广、任务重,虽有一些成功经验在先,但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非易事。主管部门很早就意识到,要熨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他们支持并主动融入改革。
为了让百姓更深入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厦门有关部门打出了双管齐下的组合拳——对内,抓好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改革政策解读、清产核资实务、清产核资报送系统和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操作等,各区也针对区领导、镇(街)主要领导,以及中介机构人员等开展多次相应培训。改革期间,市、区两级共举办各类培训65场,共有4393人次参加。对外,一方面面向市民群众加强政策解读。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在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对改革政策进行解读,对农民群众关心的改革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并与市民群众在线互动交流;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报道。市农业农村局在省市主流媒体上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和全市产权制度改革进程进行广泛宣传。全市统一印制分发22.6万张《致农民一封信》,500本资料汇编以及近千张宣传光盘进村入户,各区在村庄内设置改革宣传栏,通过贴海报、流动宣传车进村宣讲等村民更容易接受的形式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归根结底,改革事关农民的钱袋子。严格的流程规范和监督考核机制不仅能为改革提速,更能增强群众信心,获取更大支持。一方面,改革启动之前,厦门就统一要求各村(居)在改革关键环节必须经过民主协商,坚持民主程序,成员资格确认、股权配置、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必须召开户代表会表决,并进行公示,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专业指导,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指导村(居)和小组规范进行清产核资;聘请律师事务所规范村(居)理清改革程序和步骤,规范制作各类程序性文书,依法依规进行成员身份确认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等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去年3月,厦门出台下发的《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度通报和督查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改革工作实行“一月一通报”和“一季一督查”,厦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厦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还根据督查结果下发季度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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