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250万人受惠个税附加扣除
250万人受惠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新个税法不仅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还增设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由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税制的转变。
据介绍,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全省有652万自然人纳税人享受了这一政策;在此基础上,今年1月1日,我省有效实施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个项目,截至当前,全省约250万纳税人受惠。这次个税改革给福建的广大自然人纳税人尤其是工薪阶层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这有利于稳定消费预期,拉动经济增长。
5月1日起将进一步降低或减免相关收费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要求确保社保降费必须做到“两个不得、一个务必”,即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从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等。
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2018年实施的降低残保金征缴水平、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和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措施;继续停征工业企业、物流企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等。目前,我省已实现省定项目的“涉企零收费”。
政府如何过好“紧日子”?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地方政府如何过好“紧日子”?
省委省政府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和财政支出力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我省将有保有压,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保的支出必须保障好,增加对脱贫攻坚、“三农”、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投入;该减的支出一定要减下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支出需要。
省级部门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本部门开支,2019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下降6.6个百分点。同时,要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更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难以支出的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各级政府要比照省级做法,严格控制部门开支,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记者 王永珍 戴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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