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三农”发展新篇章
《实施意见》内容纲要
(一)着力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多措并举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决策部署,将扶贫资金和项目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争到村到户到产业,进一步突出带贫减贫成效。持续推进山海协作,重点强化省内山海协作对口帮扶。
(二)着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做大做强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竹木七大特色产业,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条、全产业领域从量到质的发展,到2020年七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2000亿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点带面推进农旅、农工、农商和全产融合。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推进农业对台对外合作。加强渔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开发,进一步发展壮大远洋渔业。
(三)着力推进乡村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乡村。落实“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要求,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场硬仗。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实施“洁净蓝天”“清新水域”“清洁土壤”三大工程,维护乡村良好自然环境。
(四)着力促进乡村文明,繁荣发展乡村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融入生产生活。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传承发展闽都优秀乡土文化。充分利用乡土文化、乡村资源发展闽都特色乡村文化产业,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
(五)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增强乡村治理能力。推广福清乡贤促进会做法、长乐区百户村农村社区建设经验,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和“六要”群众工作法,推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六)着力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增强乡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重点推动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高村财收入水平。
(七)着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力争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统筹推进林业、水利、海域使用管理、农垦、供销等农村重点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八)着力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头雁领航工程”,推动村党组织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中发挥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设立村级乡村振兴服务站,创新基层所站运行机制,稳定基层公共服务队伍,推行标准化服务。
(九)着力加强党的领导,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乡村振兴组织保障。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强化县委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作用。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加强“一懂两爱”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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