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发布 市级设置党政机构50个
5问:这次机构改革中,与中央及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有哪些?
答:与中央及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市委办公室、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政府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更名为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粮食局、市物价局。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体育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不再保留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不再保留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市金融工作局更名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6问:《方案》对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如何统筹推进?
答:市人大机构改革方面,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
市政协机构改革方面,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宣传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工作职责调整到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群团组织改革方面,对于已经制定改革方案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群团组织,认真组织实施改革方案。根据中央精神,加快推进其他群团组织改革。
7问:《方案》对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作了哪些部署?
答:一是将市委党史研究室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二是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8问:《方案》对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作了哪些部署?
答:《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的改革要求,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贯穿于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9问:《方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了哪些部署?
答:《方案》明确,按照中央及省里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结合实际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理顺市和市辖区行政执法层级关系。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10问: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刚性约束?
答:《方案》明确,要强化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规定的机构限额。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条条干预行为。
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从严从紧控制市县党政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挂牌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等。临时机构要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
强化编制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设置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
(记者 陈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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