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污染排放标准 厦门两部新规经修订今起施行
我市不断推陈出新、不断自我加压,切实提升污染防治攻坚力度,让清新的蓝、怡人的绿成为厦门恒久的骄傲。图为五缘湾一带的生态美景。(本报记者王火炎航拍器摄)
环保执法人员正在进行环境应急演练的准备。(市环保局供图)
环保执法人员正在对涉嫌非法排污的企业进行抽样监测。(市环保局供图)
我市环保部门积极引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图为相关企业正在开展应急演练。(市环保局供图)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黄璜 通讯员 郑堰日 魏育 谢文玲)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髓要义,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攻坚的力度。其中最突出的体现,便是各项规章制度、执法标准的完善,不断推陈出新、不断自我加压,让清新的蓝、怡人的绿成为厦门恒久的骄傲。
近日,在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市对《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提高了标准、增强了约束,以减少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切实提升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修订后的标准于今日起施行,但两个新标准都人性化地规定了一年的“适应期”,在“适应期”内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也就是说,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期间,现有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水污染物排放可以参照旧的标准执行,但必须尽快进行整改以适应新的标准,而所有新建排污单位则必须从2018年12月15日起执行修订后的标准。
据了解,在标准修订的过程中,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以及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已经向相关企业说明了标准修订内容,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如今,市环保局通过本报,对修订后的标准进行解读,旨在让更多市民了解新标准,共同参与监督,以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落实生态环保、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