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厦门骑电动平衡车上路 扣车并罚款500元
建议
别把它当交通工具 刹车不慎容易摔倒
导报记者了解到,电动平衡车主要分成双轮和独轮两类。一部电动平衡车,充满电后,其续航能力为25公里至30公里,最高时速可达20公里。
江头一家电动平衡车专卖店的卖家说,在厦门,电动平衡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每每只要顾客上门来购买,“我都会特别向顾客说明:这是一种‘大玩具’,市民别把它当成交通工具——骑车上路,我建议市民最好在小区或公园内骑行电动平衡车。”
据相关测试,在18公里/小时的速度下,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电动滑板车手指刹车的反应时间是3秒,平衡车依靠身体后倾刹车的反应时间长达8秒。
店家说,电动平衡车刹车时,需要骑行人把身子向后仰,特别是初学者,很容易摔倒,人仰马翻,所以速度尽量放慢些,以免伤及自身或者他人。
声音
年轻人骑平衡车 骑得飞快还打电话
邱阿姨:我家住祥店。前几天中午,我在祥店路上看到有个打扮时髦的年轻人骑平衡车,耍酷骑车,速度飞快,“他一边骑一边打电话,着实让人捏一把汗”。
王先生:我开车时偶尔也会看到,有人骑电动平衡车上机动车道,甚至还跟机动车抢道,太危险了!
林女士:我在岛外,看过一个年轻女士边骑平衡车,边低头玩手机,这样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高小姐:有一次,我骑共享单车出门,一男子骑电动平衡车很快,似乎在和我竞赛,真是太无聊了。
提醒
电动平衡车上路 扣车并罚500元
当下,很多年轻人认为使用滑板车、平衡车方便又时尚。
厦门交警介绍,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都有动力装置,符合上述定义,属于机动车。但因其不是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辆,依法不能登记挂牌。而且其操控性能差,危险性高,上道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提醒市民为了自身安全,不要驾驶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另外,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这些工具的使用者经常还会伴有其他一些违法行为,比如闯红灯、越线等,因为平衡车的体积小、速度快,遇到突发情况,经常会措手不及。”交警说。
因此,交警提醒,这些都不是合法的交通工具,使用它们上路是违法的,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不要驾驶电动平衡车及电动滑板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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