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林改让山林活乡村兴
洪集体的林场中种植的铁皮石斛。许琰 摄
当年12月30日,第一本清清楚楚标注着“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归林农自己所有”的新式林权证在龙岩市武平县诞生。
“明晰林地产权,无疑是重大利好。”这本证,让洪集体笃定了林业的未来。
林改,自此在福建全面铺开。2003年,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沙县开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2014年,沙县开始承担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率先在全省开展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制定沙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建设林地经营权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放全省第一本林地经营权证。
这一年,正巧是洪集体在林子里摸爬滚打的第20年,他的林场规模已经达3600多亩。同年7月,洪集体注册成立了青钱柳家庭林场,以营造用材林为基础,利用林下空间环境发展林下经济,种植中草药铁皮石斛和沙县小吃炖罐药材穿山龙。“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砍了20年的树,该转变发展思路了。”
这不是洪集体第一次考虑转型,但每次都被“钱从哪来”给打了回来。“以林权抵押,申请贷款,银行总因难以评估风险,只批下很小的额度。”转型林下经济,又需要不少的资金投入,为此洪集体纠结了好几个年头,“原本价值200万元的林子,银行最多给出60万元贷款,并且放款时间长达月余、还款期限短至1、2年,还没有实现经济效益就要还款了。”
令洪集体没想象到的是,转机来了。
2016年,为破解钱从哪来的问题,沙县出台了《关于印发沙县林权收储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一评二押三兜底”的政策,积极探索林业普惠金融新机制。“一评”即建立一套评价机制,评信用等级、评林木价值;“两押”即基金担保、林权抵押;“三兜底”即基金兜底、保险兜底、收储兜底。
“现在贷款产品品种多了,额度也提高了,还款时限也延长到了十多年,而且资金一周时间就能到账。”洪集体说,如今只需到县里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一站式办理林木价值评估,并由森林资源收储公司收储“兜底”,就可向银行申请林权抵押贷款。在“一评二押三兜底”机制下,洪集体的林场规模扩大到近4000亩,前后投资了200万元左右,种植了200亩铁皮石斛。
“纯自然林下环境生长的铁皮石斛,市场价1200元一斤,以每亩出产16斤计算,200亩产值可达384万元。”洪集体粗略算了笔账,“我的目标是林场少砍树,甚至不砍树,主要发展林下种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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