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大学生在南安购房最高补助2万 申报截至9月30日

2018-09-20 11:45:42  来源:东南网
  

  大学生在南安购房最高补助2万

  租房每月最高补贴300元 申报截至9月30日

  东南网9月20日讯(海丝商报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蔡鸿钧)昨日,记者从南安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第二期南安市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要抓紧申报。

  今年3月,为鼓励大学毕业生来南安就业创业,南安出台了《南安市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8年起,每年的3月和9月,大学生可申报购房和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购房补助和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

  记者了解到,申请购房补贴的群体覆盖范围广,除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外,取得技师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对象必须在2017年7月1日后毕业;在南安市各类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南安市自主创业(用人单位已提供住房或已享受提租补贴待遇的除外),并且在南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有无住房很关键。《办法》规定,申请对象必须符合户籍在南安或外县市区来南安落户,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在南安无自有住房(含在南安名下的自建房、商品房及其他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在南安拥有自有住房,但与用人单位跨区域或跨乡镇的(不含市区溪美、柳城、美林三个街道之间),可申请租房补贴。

  此外,申请对象必须未在南安市区域内租住公租房、廉租房;无犯罪记录且未被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根据《办法》规定,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每人补贴1万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每人补贴2万元。本人或配偶在南安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购房补助。但要注意的是,毕业前2年内至申请购房补助前在南安市有住房产权转移行为的,不得申请购房补助。此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限补一户一套,其所购商品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不满5年转让的,应按服务年限的比例缴还购房款。对大学生已付租房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实际租金不足300元的按实补助,每次申请补助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申请起累计不超过36个月。

  怎么申请?“大学生购房、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代为办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人单位需于9月底前到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一楼人才与就业服务大厅)集中申请,提交《南安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表》或《南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等材料。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受理后,汇总送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复核后,将于次月在南安相关人才网站、“南安人才视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即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相应补贴。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