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站或将配备独立母婴室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入二审
2018-08-22 16:26:10 来源:厦门网
乘坐地铁不能携带宠物,导盲犬或扶助犬除外。 资料图/陈立新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上午,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依据初审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此次草案修改稿对母婴室和男女卫生间厕位比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分别规定“在符合相关标准的车站配备独立的母婴室”,以及“新建车站卫生间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二比一”。另外还新增规定“禁止携带宠物、活畜禽等动物乘车,但军警人员执行公务携带军警犬、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
鉴于地勘作业安全的重要性,草案修改稿对安全保护区的规定更加严格了。若建设(作业)单位“未按照要求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或违反条例规定“未立即停止建设(作业)活动并采取防范或者补救措施”,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面临罚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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