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耕地红线 建设生态国土
——福建国土资源部门耕地保护工作综述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果真没看错,今年的收成很好。”福清绿泽农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小燕说,“这片田虽是复垦的水田,但土壤质量非常好,基础设施也很便利,有利于规模经营和管理。”
2016年,福清启动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试点项目。2016年底,该市首批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项目——高厝村的旧村复垦项目一通过专家验收,福清绿泽农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就将其流转了下来。福清绿泽农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林文说,流转手续办妥后,公司马上就种上水稻,从目前收成来看,这片复垦水田每亩水稻单季收450多公斤谷子,品相与相邻的千亩永久性基本农田没区别,市场反馈很好。
近几年,我省积极开展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将征用耕地表土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和旧村复垦客土,有效地提高了耕地质量。在资金支持方面,规定利用剥离优质耕作层客土,客土厚度达30厘米以上的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类项目,按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新增水田的每亩增加补助不超过2万元,新增水浇地、旱地的每亩增加补助不超过1万元。土地整理项目(含土壤改良项目)按验收确认的客土覆土面积,每亩增加补助资金不超过0.2万元。此外,我省还积极开展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项目,出台了《旱地改水田项目工程建设标准》《旱地改水田项目立项指南》《旱地改水田项目验收指南》等。
为了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各地在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项目中,通过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严格项目稽查和验收规范,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鼓励开发建设优质耕地,提高补充耕地的水田比例等,切实保证补充耕地有量有质。
“十二五”以来,我省完成了7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许多地方以土地整治为契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了规模效益。根据《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全省“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51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由政府主导,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烟草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项目信息备案制度等。
创新耕地保护机制
2017年,明溪县与长乐区交易增减挂钩指标200亩,交易金额达8600万元;交易补充耕地指标200亩,交易金额达4000万元。
“像这样的补充耕地山海协作方式,是我省鼓励的。”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我省出台《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鼓励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充足的山区市、县(区)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异地有偿调剂补充耕地指标,并通过实施产业转移、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方式,调动补充耕地地区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据介绍,我省建立了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规定应在平台上对接。指标调剂收益用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据介绍,我省近年来不断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监管,建立了补充耕地远程监管制度。根据该监管制度,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使用GNSS移动设备,采集、上传项目现场营销;省、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通过省监测监管系统,根据现场影像对项目实施和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加大对补充耕地项目的全程监管。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省耕地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强调,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要在严格管控同时,激励、约束多措并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整合相关资金,通过市场机制、利益调节,建立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要进行奖补。要推进形成层层落实目标、层层压实责任、人人节约用地、人人保护耕地的风气,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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