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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护理呼唤更多护士:护士上门到底难在哪儿?

2018-08-17 08:29:56  来源:人民日报
  

  “共享护士”待规范

  有些“共享护士”平台为了业绩,过分看重护士注册人数规模,忽视服务质量管理,必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为了推动居家护理, 2017年我国确定北京、天津、广东作为护士区域化注册试点地区,促进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加强基层护理服务能力。今年4月,国办《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移动护理、家庭监测等服务。7月,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举办护理机构,大力发展居家护理服务。

  如今,许多“互联网+居家护理”平台迅速发展,这一服务模式被人们称为“共享护士”“网约护士”等。国家卫健委回应称,“共享护士”解决了老年人和行动不便患者的就医难问题,给老百姓带来了便利,不失为护理服务进入家庭的一种探索。

  “上门护士的安全问题要重视。”刘健认为,护理机构或平台应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比如为护士购买人身保险,并进行医疗安全、责任等法律培训。“面向患者的长期护理险值得推广,如果将社会办的居家护理服务也纳入长期护理险,就能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对推动居家护理也是更有力的支撑。”

  李晶提出,护士加入互联网护理平台,是否属于多点执业?希望对这类行为予以明确,否则“网约护士”上门服务依然处于“灰色地带”,出于合法性的顾虑和医院责任压力,护士积极性得不到释放。

  目前,“互联网+居家护理”业务已在多个城市开展,需要主管部门规范引导。虽然有政策提出推动居家护理,也有对“共享护士”的认可,但具体到发展方向、人才培养、资金安排、绩效标准等还缺乏细则。

  专家建议,应加强各护理平台服务质量监管。有些“共享护士”平台为了业绩,过分看重护士注册人数规模,忽视服务质量管理,埋下安全隐患。另外,有关部门应督促各平台加强对上门护士的岗前培训,从源头上减少纠纷、降低风险。

  日前,国办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针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医疗卫生服务新技术、新设备、新业态等,加快标准制修订。完善新型健康服务监管政策,通过规范试点、开展评估、公开信息、完善投诉和维权机制等方式,加强行业指导,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修订完善护士执业管理相关政策。结合各地探索开展“共享护士”的做法经验,引导规范发展,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护理需求。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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