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免费办养犬证推行半年多 办或不办“没有差别”
2018-08-09 08:55:12 来源:海西晨报
【相关部门】
养犬齐抓共管
却存在执法“尴尬”
据了解,根据《办法》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审批、核发养犬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处理犬只扰民、无证犬、经营性养殖贩卖等行为,是落实《办法》的具体执法部门;农业局下属机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犬只检疫、注射疫苗等。这三家单位组成了犬只管理部门的主体。然而,记者走访发现,这样的齐抓共管没有彰显威力,一些执法“尴尬”现象却值得重视。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无证养犬或未定期免疫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但《办法》出台10余年来,隶属于城管部门的市养犬办对无证犬开出的“罚单”数量十分有限,他们对此也表示十分无奈,“执行起来困难重重”。
养犬办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是入户难,城管执法人员不能强行入户。针对狗扰民的投诉,属地的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只能隔着门劝导,不能强行入户没收无证犬只,所以效果不大;另一方面,当事人不配合,执法人员也不好采取强制手段。对于养犬人士在公园遛狗时不带约束绳、让犬随意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他们只能教育、劝导,希望养犬人提高素质,文明养犬。“在一部分养犬人士看来,这不足以震慑他们,所以,形成了办不办证没两样的思想。”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办法》中规定的一些内容操作性不强,造成犬只管理出现执法“尴尬”,目前公安机关已联合城管部门通过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提出意见,建议重新修订《办法》。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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