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网红店排队:好多是“托” 有暗号和信物接头
对话
不能让人一眼看穿
有商家每天花近万元安排人“充场”;“充场”者如同演员需要演技突出……连日暗访中,记者结识多位组织“充场”的工头,对话中,这些工头们纷纷道出了“充场”活动背后的隐秘江湖。
18日,“文和友大香肠”“充场”现场对接的许工头,在光谷一家人力中介上班,他称这笔单子亏了,“如果不是朋友委托,根本不会接。”
记者:为什么觉得亏了呢?
许工头:这单子太小了,才10个人,每人抽成10元,也就100元。
记者:什么样的单子才是大单子?
许工头:像房地产看房、大型公司活动、商场活动、演讲“充场”等要的人很多,一次几百人的也有,抽成也高。
记者:大单子怎么弄到呢?
许工头:我们是专业的人力中介,客户可以直接在网站上找到我们,还有老客户和朋友介绍、自己发掘等渠道。有些奶茶店和糕点店,每天会请人“充场”,一天光花在“充场”的成本就有近万元。
19日,在招牌显示为“鲍师傅”的糕点店门前,一名专门负责“拉单子”的陈姓工头认为,最主要的就是要有“职业道德”,他更希望招学生参与。
记者:“充场”有没有要求?
陈工头:最重要是要有“职业道德”,在队列里不能聊天。要诚信,不能接了我的工作,第二天却不来了。
记者:“充场”有什么窍门?
陈工头:“充场”就跟演员是一样的,你演的就是顾客。不能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你是“托”。一定要机灵,排队人少的时候,就多排几次。看到真顾客,就想个办法撤离,比如假装接电话等,一定要自然。
专家说法
商家不应用噱头
和虚假宣传取胜
“充场”成为“网红店”的营销方式,但这种方式是否可取呢?
华中师大社会学专家梅志罡认为,商家应该把重点放在产品和服务质量上,而不是用噱头和虚假宣传的方式来取胜。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国振律师认为,“充场”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欺诈。
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否则,可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可见,对处罚雇托排队这一商业欺诈行为,国家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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