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销大爷”家里没滞销水果 原图拍摄者称要维权
2018-05-11 08:11:43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专家
店家不能以爱心非法牟利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店家虚构滞销事实,误导消费是一种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能本不需要购买水果,但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的善心、爱心导致重复购买。在现实中我们知道农民确实不容易,果农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受灾,消费者购买滞销产品也是一种济困行为”。
邱宝昌认为,在互联网没普及的时候,买卖行为都是在现实中发生,现在网购行为愈加普遍时,卖方更要注意诚信经营。“编造谎言,欺骗消费者,利用人们的善心,编造虚假信息并虚构事实,骗去别人的同情,是欺诈和不正当的行为”。
此外,邱宝昌介绍,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店家发布虚假广告也要进行相应处罚。“接触的虚假信息多了,可能真正‘狼来了’的时候就没有人动心,当果农真正受灾时可能也不会有人帮忙,所以这个案例不仅法律上要严惩,道德上也要谴责”。
邱宝昌介绍,商家滥用“滞销大爷”,侵犯了老人的肖像权和原图摄影师的著作权,根据法律法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摄影师可以对照片和侵权行为进行公证,维护自己权益”。
邱宝昌建议,电商平台有内容审核责任,对于店家滥用照片的行为,要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也要防止发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避免商家以善良人的爱心非法牟利。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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