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第一案”最新进展:消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保护共享经济:防止利用互联网业态圈钱融资
共享单车在中国拥有数亿消费者,行业内普遍推行的押金制度,形成了庞大的存量资金规模。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保守估计仅共享单车领域的存量押金规模近100亿元。
面对巨额资金,在制度规范和监管跟不上的情况下,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模式,被一些不良企业利用作为融资圈钱的渠道,衍生出巨大的金融风险,容易造成众多消费者经济损失。广东省消委会经过艰辛探索,对“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问题,提起了全国第一宗共享单车公益诉讼。
该案的胜诉,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对数十万直接相关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在于通过司法判决,明确界定押金的权属关系,鼓励免押金的服务方式,制止共享单车企业对消费者押金的任意支配使用,遏止任何利用互联网业态进行圈钱融资的企图,从而保护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使其更长远地惠及社会和广大消费者。
切莫把共享经济
搞成“共损经济”
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模式,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资本的催化下,不少经营者以共享之名,行圈钱之实,开始走歪路、邪路,把共享经济搞成“共损经济”。一些共享单车企业,罔顾法律规定及社会期待,挪用、侵吞消费者财产,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社会对共享经济发展的信心,动摇了互联网新经济发展的信任基础,阻碍了共享经济行业乃至其他新经济产业的创新与发展。
广东省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旨在以司法审判形成示范效应,巩固共享经济长远发展的信任基础。同时,警醒广大经营者特别是共享单车从业者,任何市场创新都必须以实现和增加消费者福祉为根本落脚点,任何通过损害消费者利益来获得发展的企业,不仅自身发展得不到保障,而且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记者 李大林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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