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职业打假人:1包辣条可获赔千元被骂好吃懒做
各方声音
商家:他们非消费者,涉嫌借诉讼牟利
前不久,一商家向记者提供了胡高和他们在电话里的“谈判”记录,最后的结果是商家“告饶”,协商金额私了。
“我们支持正常的消费维权,对于职业打假人,哎……”受访商家说,他们是做小食品的,本来利润就薄。在一次出货时,商标存在瑕疵,未标注适宜人群,正准备召回该批次产品,却发现已被人抢购一空。
此后不久,他们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告除了胡高,还有另外3人,都是“职业打假人”。几个人在不同商场、同一时间一票(小票)一个商品的方式结算购买了数百袋该商品。
再后来,几个人在主城区几个法院分别起诉,轮流开庭,企业法人频繁出庭应诉,有些应接不暇。
“他们根本不是消费者,涉嫌通过诉讼为自己牟利。”在商家提供的电话录音里,胡高承认几个人住在一起,是“师徒”。
仅出自该商家的统计,胡高等4人在各区级法院立案的数量达到一百多件,若全部获胜,获利百万不难。
胡高:我只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活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你如何看待“职业打假人”?
胡高:我从来没做过违法的事,只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活动。而且我认为我不是职业打假人,真正的职业打假人是工商、质检、食药监、公安打假办。而我属于什么身份呢?用啄木鸟形容更合适,或者是食安志愿者。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有商家提供了电话录音,说你在威胁对方。
胡高:没有的事,对方如果认为我威胁他们了,可以报警,我愿意接受和配合任何调查。有几次,反而是我自己遭到了威胁,报了警。
重庆晨报:每次打官司,你会想些什么?
胡高:每次打官司,都会做好最坏的打算,也就是打输嘛。法律的尺度、判决的尺度,由法院、法官来把握,我会看很多判决书,手机上装有“法条随身查”和裁判文书网等App。
律师:“职业打假”有违立法原意
“我们是职业打假的团队,想邀请陈主任及您的团队加入。您有兴趣及把握吗?”前不久,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收到一条信息。
记者了解到,“职业打假团队”在重庆并不鲜见,不少律师或法律人士表示曾和这个群体有接触。“他们也有师傅带徒弟的传统,套路都无外乎那些,瞄准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判决,起诉或协商解决,以获取利益。”
“知假买假行为在食品领域,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这是近年来争议颇多的话题……”国内知名的消费维权领域律师陈晔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其内在动机到底是日常需要还是借此获利,司法实践中也确实难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予以判断,因为购买动机和目的可能涉及道德问题,而不属于法律问题。
在陈晔看来,未证明其购买涉案食品的用途,其主观上存在获取高额赔偿的明显故意,就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对正常的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也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今后应该会有进一步的规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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