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明年1月1日施行 这四类服务全免费
保障读者信息杜绝泄露行为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在图书馆借书一般需要办理借阅卡等,这样就得先登记个人信息。那么,如何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呢?《公共图书馆法》做出了相关规定。
《公共图书馆法》明确指出,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不得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如果公共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涉嫌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将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另外,针对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资质和水平,《公共图书馆法》也提到,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馆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鼓励社会各界捐赠
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
针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问题,《公共图书馆法》也给出了相关规定。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公共图书馆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捐赠方式参与境内公共图书馆建设等。
同时,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文献信息专藏或者专题活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馆舍或者其他设施。当然,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循公序良俗。
另外,对于公共图书馆自身建设问题,《公共图书馆法》给出了明确说法:公共图书馆可以通过采购、接受交存或者捐赠等合法方式收集文献信息。
专家观点:使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有了坚强保障
在国家图书馆馆长韩永进看来,此次 《公共图书馆法》反映了依法治国在图书馆领域的新成效,“它使公共图书馆,特别是国家图书馆的发展有了坚强的保障。我作为一名国家图书馆人,感到特别欢欣鼓舞,这是多年期盼,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无比光荣”。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提到,这部法律在强调公共图书馆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提高效能作为公共图书馆的努力方向;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公共图书馆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四个方面体现了改革创新。
北京大学教授、文化部公共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基地主任李国新认为,《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今后在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了政府保障和政府责任,在设施建设、服务运行、社会化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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