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拳"能否击中电商售假、刷单、炒信的"七寸"
杭州11月9日电 题:“组合拳”来了,能否击中电商售假、刷单、炒信的“七寸”?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陈晓波 张璇
“早期容易被虚假广告欺骗,买到不少假冒伪劣商品,现在平台更规范了,但骗术也升级了,‘海淘’同样有假货,‘皇冠’信用可能是‘刷’的。”作为一名资深“剁手族”,来自上海的王女士希望有更有力的举措来根治电商“顽疾”。
今年“双11”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首批500家电子商务“黑名单”企业,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隔24年后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表决通过……频频打出的“组合拳”,能否击中售假、刷单、炒信这些电商“顽疾”的“七寸”?
立法、修法,能压缩多少“违法空间”?
雇佣“网络水军”,用几块钱换一条“好评”,把商品“刷”成“好评如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炒信已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等特点,对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危害日渐突出。
11月4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对互联网刷单、炒信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说。
根据新规定,存在上述不法经营情况,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前的10月31日,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二审稿对消费者关心的假货问题给出了更明确的答案。其中提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从“明知”到“应当知道”,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强调了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也体现了对其更加严格的约束。
“中国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立法要提高预见性,为良性发展提供保障。”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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