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未来买新能源汽车,能享这些“福利”
在停车场有专用车位
免交2小时停车费
上高速收费能“打折”
买车享受相应补贴
……
这些“福利”很快就能实现了!
日前,省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并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2017-2020年,也就是未来三年内,拥有一辆新能源汽车,你就能享有这些“福利”。
这些“福利”替你省钱!
根据《实施方案》,未来三年,我省将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规模,加大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邮政、机场、景区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公共机构和私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计划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5万辆。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专门出台了以下政策举措,目标就是到2020年全省私人新能源乘用车累计推广超过15万辆(快来划重点)——
1、2017-2020年,对购买一手新能源汽车且在省内注册上牌的购车者,省、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
2、加快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3、高速公路收费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一定优惠;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在收费道路、桥梁、隧道通行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为新能源物流车发放允许在市内道路通行的通行证。
4、如出台汽车限购等政策,新能源汽车不列入限制范围。
5、鼓励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商场、物业等管理区域内设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6、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鼓励社会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放给予优惠。
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告别”燃油
与此同时,要实现到2020年推广35万辆新能源汽车的计划,公共交通等领域用车的”以旧换新”也要逐步要推进。
为此,《实施意见》就提出以下计划实施“日程表”——
城市公交车:2017年底,将全省2010年及以前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2018年,将全省2011-2013年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公路客运车:2020年,全省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
城市出租车:2020年,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鼓励新增和更新的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
城市专用车:2020年,全省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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