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
2017-02-15 10:00:47 来源:东南网
14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2017年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1.8%,服务价格上涨2.9%。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上涨,其中,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1.1%、3.0%、1.3%、0.8%、3.3%、4.1%、1.9%、10.1%。(记者 郑晓丹)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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