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特刊:回眸开局之年 展望2017·促和谐
黄志丽:为法治中国梦砥砺前行
东南网1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通讯员 刘荫花)2016年12月,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当选“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这一年,她获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荣誉称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三八红旗手”“时代楷模”“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以她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也在全国上映。
1995年考入芗城区人民法院,黄志丽在长期的基层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既符合民事审判规律,又符合群众需要的“黄志丽审判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到法官的爱心、司法的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当事人理解并信服司法的公正。
2002年独立办案以来,黄志丽办结50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发回改判、没有一件信访投诉。成绩源于对公平正义近乎严苛的坚守,以及对法律“温度”的诠释。“案子到了法院,有的人就是想托个关系,找个人情。遇到说情打招呼的,我除了讲清政策和法律,还会说服说情人助力化解纠纷。”她说。
法官打动当事人不仅要靠法律的力量,更要有爱民的情怀。黄志丽认为,法律背后还有复杂的情感,事实之中还有难解的缘由,一份看上去无可挑剔的判决书,不一定就能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除了规则之治,她更注重发现纠纷背后的问题,努力寻找最佳的化解方法。在办案中,她既当裁判员,又当宣传员;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提醒当事人诚实守信;在审理相邻纠纷案件中倡导和睦相处;在审理赡养抚养案件中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却是信任。”
为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2012年,第一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立,法官每周两次准时出现在社区,与街道、社区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密切配合,开展巡回办案、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强化人民调解、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三对接”,为居民排忧解难,被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小法院”。现在,芗城区已经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
“荣誉对我而言既是鼓舞,更是鞭策。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记住群众的难,做一名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黄志丽说,“我将永远不忘初心,义无反顾,为建设法治中国梦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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