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检察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救助
2017-04-21 10:07:44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长乐市检察院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力度,将实体救助与心理援助相结合,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救助。
据悉,该院从程序与方式两方面推进司法救助规范化。在程序上,确立了“一受理”“二审核”“三见面”工作法。“一受理”即对救助申请人的申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甄别;“二审核”即受理后对申请人资料初审后,报送市委政法委进行二次审查;“三见面”即与申请人面对面进行了解情况、心理疏导、跟踪回访。在方式上,以发放救助金为主,同时与法律援助、教育援助、就业援助、民政援助等部门相衔接,构建全方位司法救助体系。(记者 陈则周)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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