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打响脱贫攻坚战 确保贫困对象今年全面脱贫
福州新闻网1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洪相 黄凌)记者昨日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题会议精神,我市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确保今年实现贫困县、贫困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比全省、全国提前3年实现脱贫目标。
据了解,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的战略部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实施了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脱贫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全市1404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11429人。2017年,我市制定了剩余2613人的退出计划;全市200个贫困村今年底前脱贫;永泰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闽清县“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于年底前摘帽,实现稳定脱贫的工作目标。
为确保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部署,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福州市精准脱贫(2016年~2017年)实施方案》《福州市脱贫攻坚战工作推进方案》等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全力推进。
在具体做法上,除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造福工程”搬迁,发展教育,开展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实行农村低保兜底,完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脱贫政策外,我市还将结合生态保护脱贫,加大贫困地区、老区、生态敏感区、水土流失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县域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探索“百企连百户”“百会连百户”“百侨连百户”等帮扶模式。
此外,我市要求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建立贫困户资产性收益机制,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养殖、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支持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指导贫困地区探索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村属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海域滩涂使用权等资产量化折股到户到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开发经营或入股、发包给其他主体开发经营,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我市还要求在财政金融和基础设施保障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等。
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我市近期成立了综合协调组、督查指导组、项目推进组、宣传信息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小组,对各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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