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全会公报呈现三大亮点 明确提出时间表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接受新华网专访(新华网记者 陈杰/摄影 剪辑)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记者 卢俊宇)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发布。近日,新华网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就全会公报的重要意义及亮点进行深入解读。
此次全会公报呈现三大亮点
记者:您认为此次全会公报中最大的亮点有哪些,向我们传递了哪些信息?
马怀德:我看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公报,印象最深的有三个方面:
第一,强调制度的重要性。公报中“制度”一词出现77次之多,说明“制度”是这次全会的重点议题。在我们国家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特别是已经取得了经济长期高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历史性成就之时,有必要系统总结我们的国家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哪些特色、具有哪些显著的优势,同时也要对当前制度存在的问题、制度如何发展完善进行深入思考。治理体系是制度运行和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应该说,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的不断发展,我们的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我们的治理体系日趋完善。这次全会强调我们最终目标是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那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际上取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否足够完善,是否成熟定型,其优越性能否充分展现。因此,更加成熟定型完善的制度体系是一个战略性、全局性、政治性的问题。有一套好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并且能够持续地发挥作用,展现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才能够有力地支撑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第二,强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的机构、制度运行的程序方法以及实现的效果。制度是一套规则体系,更多意义上是静态的东西,如何把制度优势转化成一种治理的效能,实际上是依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也是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一方面要有日益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另外一方面要把这个制度运行好、执行好,要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树立制度的权威,要让好的制度通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转化成治理效能,最终实现建设现代化强国的目标。
第三,提出了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任务。这次全会明确地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十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是用“坚持和完善”来表述的,涉及到了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最终目标就是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我国已经构建了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记者: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您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还应在哪些方面发力?
马怀德: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党统一领导”,就是整个这个监督体系是要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用党的领导统领整个监督体系。2018年制定的监察法明确提出,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纪委和监察委合署办公,各级监察机关负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予以监察监督。党统一领导反腐败体制机制,可以集中优势,充分发挥其效能。
“全面覆盖”,就是应该监督到行使权力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监督到所有的人,尤其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应该全覆盖。监察法的制定实际上已经实现了这一项要求,就是做到了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仅要对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全覆盖,而且对公权力行使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也应该监督全覆盖。行使公权力的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不同阶段都应该接受法律的监督。
“权威高效”,就是强调监督必须具有权威性,是高效率的。我们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际上已经构建起了一个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下一步就是形成更好的治理效能,建立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监督制度,让这个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好地运行,产生更好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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