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中纪委历史足迹
湖北武汉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展出的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像。
兴国县高兴区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设置的控告箱。
党的十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迄今为止,有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最为完整规范的规定,是90多年党的纪检工作的集大成。
历史和现实是相通的。回顾中央纪律检查机构的历史沿革,可以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就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一路走来,从胜利走向胜利。
党的五大
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
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内在品质,是思想建党、组织建党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创建之时,虽然没有设立党内纪检机构,但它是遵照无产阶级政党的建党原则,坚持用严格的纪律和规矩立党的。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共15条内容,大多数内容涉及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等基本要求。二大党章专设“纪律”专章。这为以后党内纪检机构的设立打下重要基础。
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始建于大革命时期。1924年,党的四大后,工农运动蓬勃发展,党的组织迅速壮大。“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前后,面对国民党高官厚禄的诱惑和屠杀、某些党员经不住血雨腥风的考验,出现了蜕化变质甚至叛党投敌的问题,迫切需要严明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在大革命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1927年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最早设立的纪律检查机构,由正式委员7人、候补委员3人组成。五大党章专门规定:“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建立及五大党章的通过,标志着党内监察体制的初步形成。
党的六大
选举产生中央审查委员会
1928年党的六大党章规定:“为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起见,党的全国大会,省县市代表大会,选举中央或省县市审查委员会。”其监察职责与五大党章相比有所改变,工作重点也不尽相同,更强调对党内财务和机关工作的监督,对于党员违纪问题的处理,则由党员大会或各级党部行使。党的六大选举产生了中央审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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