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人文化宫消防器材采购公告
为了维护好工人文化宫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安全,福州市总工会需对损坏的消防器材进行更换。现将拟采购的器材名称、现有品牌型号、安装位置、数量公告如下。欢迎具备下述器材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或消防施工与维保公司,积极参与报价。
报价须知:
1、报价人资质条件:必须是专业消防器材供应商,及具备消防施工或维保资质的公司,不接受自然人报价。
2、报价人必须一次性对上述设备全部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3、中标人供应的器材,不限定品牌,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必须与原消防设备系统互相匹配、互相兼容。若不能使用,则由采购人无条件更换。
4、为避免报价时因理解不清而影响供货及今后使用,请各报价人自行到项目地进行现场勘查。中标后, 报价人不得以未对现场考察或考察不详为由调整价款或提出其他任何权利主张。踏勘现场请联系物业公司林源海,联系电话:13609574787。
5、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地点:在2018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之前,报价人应将密封的纸质报价文件送至: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综合楼4楼会议室(电梯间旁边424室)。提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 为防止违约,报价人须在2018年4月15日之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采购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提交的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汇入帐户:
开户名:福州市总工会
开户行:工行福州市五一支行
账 号:1402021109008906623
中标公司若不按时签约供货,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报价保证金;未中标公司的报价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一周内全额无息退还。
7. 报价文件由福州市总工会机关采购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并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最高报价为11万元。中标人须在确定中标后5日内签订供货合同,20日内完成供货。采购人不预付货款,全部器材到货且验收合格并完成安装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8. 本公告张贴于福州市总工会机关公示栏、文化宫公示栏,同时在福州市总工会“五月风”网站、福州新闻网公布。联系人:胡球,联系电话:0591-83253481
福州市总工会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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