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编内!福建一批省属高校、医院招人啦!
招人啦!福建一批省属医院、高校招贤纳士!共计62人!含编内!快来看看有适合你的吗?
招聘速览
福建省立医院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0名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招聘紧缺急需人才2名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27名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8名
莆田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5人
福建省立医院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0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非2021届毕业生须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招聘岗位及要求
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2月15日
2.报考者请登录福建省立医院网报名系统(网址:zhaopin.fjsl.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11月23日开通,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者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立医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立医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复印件。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秘书横巷省立公寓办公楼3层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8216070
详情点击: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wtfbzpfa/202011/t20201123_5452904.htm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招聘紧缺急需人才2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非2021届毕业生须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招聘岗位及要求
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2月15日
2.报考者请登录福建省立医院网报名系统(网址:zhaopin.fjsl.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11月23日开通,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者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立金山医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审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立金山医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复印件。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省立金山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28
电话:0591—88618818
详情点击: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wtfbzpfa/202011/t20201123_5453392.htm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27名
招聘岗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2019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二)报名
报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1号楼318室。
报名材料
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原件并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1 )(粘贴一寸照片,照片可直接打印)、《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表2 )。
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证明、证书原件扫描件、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照片格式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打包以“姓名-报考部门岗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cbq8899172@126.com报名,请在报名后主动与学院电话联系(0591-83511306人事处陈老师),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陈老师)
E-mail:cbq8899172@126.com
详情点击:http://www.fzrcjt.com/zxbd/20201124/5fbccf593c78d.shtml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8名
招聘岗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视招聘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确定。
招聘分三个场次进行,第一场在北京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二场在华东师范大学就剩余的岗位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三场就再次剩余的岗位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部开展招聘工作(各场次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另行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现场确认为准,现场审核确认通过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事先填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表),提交个人信息及个人证件照,并将邮件发至yt2018@fjys.edu.cn邮箱(具体报名时间详见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布的各场次招聘通知)。
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
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0、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报考05、06、08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研究方向材料;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同意后可延至面试前提交。
3.资格审查:邮件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手写体签字,现场提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学校网址:http://www.fjys.edu.cn/
电子邮箱:yt2018@fjys.edu.cn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游老师
详情点击:http://www.fzrcjt.com/zxbd/20201124/5fbcd08c18388.shtml
事业编!莆田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5人
2020年莆田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方案
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积极吸引紧缺专业人才到我市就业,现莆田市卫健委直属2家医疗卫生单位:莆田市疾控中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莆田市肺科医院(财政核补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招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届、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3.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1月。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6.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8.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putian.gov.cn/)、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官网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
(二)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后);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发至相关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或复印件一式一份(寄)送至相关单位。
(1)莆田市疾控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93339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电子邮箱:ptcdc@126.com;
(2)莆田市肺科医院
联系电话:0594-2385512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电子邮箱:rsk10000@126.com;
(四)资格审查:
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网站。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
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由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须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2.相关医疗卫生单位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治计生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上级部门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九、相关待遇
对于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且在莆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人才,给予相关待遇:
1.基础薪酬待遇。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专技岗位工作,按同级别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2.生活津贴。分别给予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每月800元、1000元。
3.购房补助。按照《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①对“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分别给予36万元、60万元购房补助;②对非“双一流”普通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
4.其他待遇。按照《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相对应的政策待遇。招聘单位另行补助项目以各单位规定为准。
十、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市卫健委人教科0594-6735386;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94-6796809。
本公告由莆田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
详情点击:http://rsj.putian.gov.cn/zwgk/tzgg/202011/t20201123_1545946.htm
(新福建综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人才集团、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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