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方批准逮捕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22件288人
2015年以来(下同),福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22件288人,提起公诉197件409人,法院现已判决171件306人。结合执法办案,督促收缴海洋生态修复金337.5万元。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辉16日表示,福建聚焦司法办案,严惩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16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检察蓝”守护“海洋蓝”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当天,福建省检察院同时发布《福建省检察机关“守护海洋”蓝皮书》以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福建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3752公里,居全国第二位。罗辉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务实推进,立足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的有效融合,建设海洋强省。
据罗辉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打击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专项整治等各类活动,不断促进涉海行政监管的执法力度和执法规范,批准逮捕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案件12件13人,提起公诉34件54人。
同时,福建检察实施陆上与海上共同治理与防护,依托全覆盖派驻河长办的检察联络室,密切关注入海河流上下游的水环境治理,严控陆源污染。共督促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关停和整治直接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企业14家,督促清理入海排污管8处。
罗辉指出,各地紧紧围绕入海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陆源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海上污染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相对滞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五个重点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据悉,福建检察共收集海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4条,立案92件,办理诉前程序90件,提起公益诉讼16件;共督促清理被污染海域面积16063亩,督促清理海洋垃圾14577立方,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1430吨;取缔非法海上采砂点52处,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海洋环境损害赔偿金人民币(下同)3443.9万元,增殖放流各类鱼虾苗4.16亿尾。(郑江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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