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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地发布紧急通告!绝不能放松警惕!

2020-02-26 10:50:05  来源:东南网微信
  

  注意!疫情还未结束,拐点仍未出现,绝不能放松警惕!

  连日来,福建多地发布通告、通知!提出防控工作绝不放松!

  三明发布通告!

福建多地发布紧急通告!绝不能放松警惕!

  关于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精准做好“外防输入”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切实防止疫情输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高发地区入明人员,或与上述地区入明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人员,根据实际风险情况分别实行居家、居住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二、社区(村)和园区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体温监测、人员筛查等各项防控工作,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健康管理服务。

  三、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健康防护要求,完善防控预案,强化培训演练,实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发现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向属地报告,并引导其规范就近就诊。

  四、广大市民、企业员工应自觉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远离人员聚集场所,出门和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

  五、动车站、汽车站、机场、商超、集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消毒防护、通风、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措施。

  六、公园、旅游景区开放前要严格进行风险评估,已开放的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各类餐饮场所要合理设置就餐设施和餐桌距离,严格控制聚集性桌餐,避免聚集性排队等待,严格落实员工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和消毒消杀等工作。

  八、各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与所在乡镇街道的沟通衔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九、各监管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和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强行业企业,要全面深入排查漏洞和隐患,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十、确诊患者治愈出院后,在指定场所继续医学观察14天;本通告发布前已出院患者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特此通告。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厦门印发通知!事关入厦人员!

  23日,厦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厦人员网上预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市全面取消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设立的卫生防疫检查站之后,将继续施行入厦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入厦人员在到达厦门前,仍需通过手机在“i厦门”微信公众号上登记并提交人员情况、疫情接触史等信息。

  通知称,我市从2月7日零时启用的入厦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是对疫情进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我市“外防输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3日24时,我市已连续7天无新增确诊、疑似病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但随着返城返岗人员以及随后返学人员的不断增多,疫情防控压力依然巨大。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将通过继续施行入厦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充分发挥大数据手段的精准防控作用,把之前入厦人员关口登记核验为主、社区(村)核实查漏为辅的方式,转变为入厦人员自觉登记,企业用人单位和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等经营者进行核验,社区(村)靠前排查的模式。机场、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则继续按原有规定做好入厦人员的体温测量、安全查验和分类通行等工作。

  《通知》明确,企业用人单位在办理返厦员工报到、新招录入厦人员招聘手续以及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在办理入住人员、承租人入住手续时,需对入厦人员网上预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并详细了解近期的旅居经历。未在网上进行预登记的人员必须进行补登记,对拒不登记的人员不得予以报到(招聘)或入住,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村)。

  《通知》要求,各区要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入厦人员网上登记的监管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业、出租房和酒店业经营者做好入厦人员网上登记核验工作,组织各社区(村)做好分类处置等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配合各区做好入厦人员网上登记管理。各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厦门市翔安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发出第6号通告

  厦门市翔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9号通告》具体操作指引与法律责任告知的通告

  为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准确贯彻施行《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9号通告》,根据全区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入闽人员,由企业用人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实行14天监督性医学观察。

  具体操作指引

  ●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下简称“一省五市”)之外的其他地区人员进入厦门市的,应当根据市指挥部第6号通告要求,登录“业翔民安”“i厦门”进行入厦人员信息自助登记,并在入厦后1个小时内到居住地或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报到。

  ●上述对象属于在翔企业用人单位员工的,由企业用人单位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对其实施14天的监督性医学观察;不属于在翔企业用人单位员工的,由其在翔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对其实施14天的监督性医学观察。

  ●监督性医学观察时间从被观察对象入闽之日起算。

  二、企业用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监督性医学观察工作,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具体操作指引

  ●各企业用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指定防疫专管员,分别负责对接受监督性医学观察的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要求其在观察期间,无特殊情况应避免随意与生产、生活无关人员接触。待观察期满且无不适症状的,方可纳入统一管理。

  ●各企业用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负责对接受监督性医学观察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对其前14天以来的健康状况、活动区域、是否接触重点疫区人员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被观察对象应积极配合,如实填写健康信息,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各企业用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采取工作人员询问和个人主动报告相结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要求,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如发现疫情务必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

  三、外来人员(需要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除外)和外来车辆,按规定检测体温后可以正常进出小区(自然村);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须经小区物业同意后进行。

  具体操作指引

  ●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小区物业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本村(居)、小区之外的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来访信息登记,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出村(居)、小区,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的要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各小区物业在对进入小区范围内从事建设、修缮、装修等各类施工单位建立事前备案审核制度,经物业公司与工程发包人、定作人确认后,方可允许进场。对于施工人员的体温检测和来访信息登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疫情防控为由在市政道路上设卡拦截、阻断交通,阻拦人员进出。

  具体操作指引

  ●从2020年2月21日起,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疫情防控为由,在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市政道路上设卡拦截、阻断交通,阻拦人员进出。

  ●即日起,各镇(街)要引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老人协会将前期设置在市政道路上的卡口立即移除,为全区复工复产返翔员工出行提供交通出行便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厦门市翔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惠安发布17号通告

  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交通、进入公共场合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7号)

  当前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但绝对不可盲目乐观,要持续深入落实一级响应机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为认真贯彻全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和“两个全面”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共场所管控不松劲。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学校、敬老院、医院、车站、超市、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机关、社会机构等公共场所。各公共场所应当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拒不听劝者,鼓励群众举报,并予以曝光和处罚。

  二、服务行业防控不松劲。“五小”等商业服务类行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镇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监管。餐馆无论大小原则上禁止包厢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餐,安排引导堂食顾客独桌用餐,一桌一客,面向同一个方向就餐,顾客间距应保持在一米以上。理发店继续落实预约服务、一次只接待一人、不在现场等待、快剪、不洗不吹等防控措施。

  三、家庭个人防护不松劲。

  每个家庭和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疫情未解除之前,广大市民要坚持非必需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在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工作,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家庭聚集性活动。

  四、基层群防群控不松劲。

  充分发挥村(社区)动员能力,广泛发动党员、志愿者、群众,实施“网格化+区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继续运用村村通、小喇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保持疫情防控浓厚氛围。抓实抓细村(社区)防控各项措施,既严格严密防控,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加强村(社区)及流动人员管控,确保村(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五、企事业单位防控不松劲。

  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预案,抓好员工健康管理,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件。

  六、住宅租赁管理不松劲。住宅租赁管理不影响正常租住与生活,对非疫情重点地区来惠返惠人员的正常租房,应按规定进行登记。有工作单位(企业)的,工作单位(企业)为其健康管理责任主体,出租房房东配合;暂无工作单位的,房东应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其健康管理工作。

  七、深化移风易俗不松劲。疫情期间,“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对参与的党员干部按党纪政纪严肃追责。

  八、做好安全生产不松劲。企业(包括商户、雇主)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尤其是要规范消毒工作,防止出现消防隐患。

  九、党员干部带头不松劲。

  全县党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家属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十、依法监督防控不松劲。

  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听劝阻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泉州泉港发布13号通告

  村(居)、小区防控毫不放松,公共场所防控毫不放松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3号通告

  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全区人民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落实家庭和个人防护毫不放松。每个家庭和个人都要继续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室内注意通风,勤洗手,多运动,少熬夜;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聚集性活动。必需外出或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减少逗留时间,自觉保持安全距离。

  2、落实村(居)、小区防控毫不放松。

  在保畅通的前提下,优化村(居)、小区健康服务点的服务,对进入各村(居)、小区路口的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服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症状的,应及时引导至指定医院就医。

  要继续运用小喇叭等形式加强日常宣教,广泛发动志愿者、乡贤、老人协会等群体,加强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加强村(居)、小区及流动人员管控。

  3、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毫不放松。

  全区各类娱乐、健身、旅游、培训经营场所继续暂停对外营业,学校和其他的公共文体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所有寺庙、教堂、民间信仰场所继续保持关闭状态。

  各类民俗活动继续暂停举办,“红事”停办,“白事”从简,“神事”不办。

  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所要定期组织消杀,并在入口处设置温馨提示牌,未佩戴口罩者不可进入,进入人员应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公共场所人员聚集。

  4、落实全面有序复工复产“三个三”机制毫不放松。

  强化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三个一三包干,三个一三标识,三人员三闭环”工作机制,相关工作专班、服务跟踪组、服务网格员要继续为企业创造条件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健康管理、企业健康监督提供“三包”服务;复工企业要在每个车间、每间食堂、每间宿舍分别设置疫情防控规范标识,对企业生产、员工用餐、员工住宿等各项防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按要求落实,并严格落实驻厂工人、驻厂外工人及运输车辆人员闭环管理。

  5、落实分区分级健康管理毫不放松。

  落实疫情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分区健康管理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对观察对象的服务监督。

  6、落实个体工商户规范管理毫不放松。

  个体工商户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全面恢复经营。已恢复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措施,要对顾客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定期消毒,做好顾客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出现隐患。

  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外卖配送一律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食品店、商场、超市等顾客必须有序进出,排队结账时人员须间隔1米以上。

  7、落实流动人口排查管理毫不放松。

  压实出租房“谁出租、谁负责”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出租房屋向所在地村(居)、小区报备和承租人返回向镇村双重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承租人健康管理办法,引导房屋出租人严格履行监管义务。继续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屋流动人口网格化大排查,做到“小区不漏户、户户不漏人”,实施“移动化、实时化”数据采集,落实计时排查法流程图,痕迹化比对流动人口、居住证、出租房等数据,确保流动人口排查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8、落实党员干部带头防控毫不放松。

  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家属主动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晋江发布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1.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要继续落实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来晋返晋人员。

  对于大数据人员信息要做到日清日结,同时以网格为单位,地毯式排查管控,做到全查清、见到人、管到位、责到岗。

  2.切实加强村(社区)防控工作。在保障人流、车流、物流畅通的前提下,继续发挥村(社区)健康管理服务点的作用,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宣传劝导防护防控措施等工作,严防疫情输入、蔓延到村(社区)。

  要继续发挥村(社区)动员能力,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网格化管理,强化流动人员及出租私房等薄弱环节管理,守紧村(社区)防控底线。

  3.对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来晋返晋人员,要一律严格组织到健康管理中心落实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对拒不接受隔离的,由公安部门配合予以强制执行。各健康管理中心要落实专班管理、规范管理,确保单人单间硬隔离。

  4.要继续加强对小餐馆、小理发店、小食品店、小超市、小药店等重点场所的巡查、监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纳入网络化管理。对违反防控相关规定的,由城管、市场监管、商务、卫健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5.要继续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防护意识,乘坐交通工具、进出公共场所时自觉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等防护工作,少出门、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家庭聚集性活动;继续坚持非必须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7号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复工复产正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工作要求,进一步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家庭和个人防护不松懈。每个家庭和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疫情未解除前,广大人民群众在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工作,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家庭聚集性活动。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学校、敬老院、医院、车站、超市、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机关、社会机构等公共场所。

  二、村落管控不松懈。各村公共道路在保障人流、车流、物流畅通的前提下,要继续发挥村级健康管理服务点的作用,对进入本区域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措施检查,未发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症状的,应予放行。要继续发挥各村动员能力,运用小喇叭等形式加强日常宣教,广泛发动党员、志愿者、群众,加强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加强村落及流动人员管控。

  三、企业责任落实不松懈。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建项目工程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及《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导则》(修订版)、《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导则》(修订版)、《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复工导则》(修订版),健全预案,抓好员工健康管理,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特别是发现从湖北等重点地区入(返)台商区人员,要主动第一时间上报所在乡镇,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四、公共场所管控不松懈。全区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所等有序开放,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各公共场所应当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并要求入内者佩戴口罩。

  五、住宅租赁管理不松懈。

  住宅租赁管理不影响正常租住与生活,对非疫情重点地区来(返)台商区人员的正常租房,应按规定进行登记;有工作单位(企业)的,工作单位(企业)为其健康管理责任主体,出租房房东配合;暂无工作单位的,房东应配合所在村做好其健康管理工作。

  六、党员干部带头不松懈。全区党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家属主动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听劝阻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处理。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6号通告

  目前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工作要求,进一步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步推动全面复工复产、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防控不松懈。各乡镇(街道)要克服麻痹思想,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畅通人流、物流,接续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村居管控不松懈。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动员能力,广泛发动党员、志愿者、群众,强化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加强村(社区)及流动人员管控,坚决切断疾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使村(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三、重点人员防控不松懈。继续落实疫情重点地区入洛人员健康登记管理、病例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全面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严格集中医学观察和居家观察管理规范,加强对观察对象的监督和服务。

  四、企事业单位防控不松懈。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预案,抓好员工健康管理,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件。

  五、商业服务类行业防控不松懈。“五小”等商业服务类行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监管。食品经营单位严禁人员聚集,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严禁集体聚餐;理发店继续严格落实预约服务、一次只接待一人、不得在现场等待、实行快剪、不洗不吹等防控措施。

  六、公共场所管控不松懈。各类公共场所要保持通风,及时消毒,从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牌,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适当距离。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

  七、家庭和个人防护不松懈。疫情未解除前,全体居民要按照《防止家庭聚集性感染健康防护手册》要求,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注意室内通风,注重个人防护,勤洗手,出门佩戴口罩,继续做到不聚餐、不聚集、不聚会,坚持非必需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八、移风易俗不松懈。疫情期间,“红事”停办,“白事”从简,“神事”一律不办,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对参与的党员干部按党纪政纪严肃追责。

  九、依法监督防控不松懈。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听劝阻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处理。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2号通告

  根据要求,自2月22日零时起,全县所有交通卡点已全部取消,因此,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和风险。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湖北等重点地区入德人员摸排、管控工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家庭和个人防护不松劲。每个家庭和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疫情未解除前,广大居民群众在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家庭聚集性活动。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学校、敬老院、医院、车站、超市、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机关、社会机构等公共场所。

  2.村(社区)管控不松劲。村(社区)公共道路在保障人流、车流、物流畅通的前提下,要继续对外来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无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应予放行。要继续发挥村(社区)动员能力,运用“村村响”等形式加强日常宣教,广泛发动党员、志愿者、老年协会、群众,加强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加强社区及流动人员管控。

  3.企业责任落实不松劲。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建项目工程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健全预案,抓好员工健康管理,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特别是发现从湖北等重点地区入德人员,要主动第一时间上报所在乡镇,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4.公共场所管控不松劲。全县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所等有序开放,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各公共场所应当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并要求入内者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5.住宅租赁管理不松劲。住宅租赁管理在不影响正常租住与生活的前提下,对非疫情重点地区入德人员的正常租房,应按规定进行登记;有工作单位(企业)的,工作单位(企业)为其健康管理责任主体,出租房房东配合;暂无工作单位的,房东应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其健康管理工作。

  6.党员干部带头不松劲。全县党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家属主动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疫情防控进入更加复杂的阶段,更需要你我共同行动,请广大居民群众全员参与群防群控,若发现有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人员,欢迎向县防控指挥部反映,联系电话:0595-27253011。

  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也发布相关通知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当前,虽然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国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我市正在全力推进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特别是各个路口的卡口已经撤除,各个村委会、社区、小区的出入也取消了限制,大量人员的流动会带来新的风险。有序复工复产和进出便利并不代表已经放松管控,市民朋友们一定不要误解、不要松懈、不要麻痹。为此,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一、继续坚持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少串门,不握手、不递烟,不随地吐痰,要定时测量体温,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二、居家要勤开窗通风,勤洗手,不吃生食,不吃野生动物制品、食品。

  三、出门、工作时要戴好口罩。避免去疫情风险高的地区,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不要到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四、进入公共场所,要支持、服从防控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工作。新近来莆人员要自觉在“莆防控”健康码填报有关信息。出租、出借房屋的房主要主动向社区、村委会和辖区派出所报告承租人的身份和健康情况。

  五、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要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委会或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莆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来呵护。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一定能够取得胜利,经济社会秩序一定能够迅速恢复正常,大家的生活也一定能够如往常一样开心幸福。

  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南平松溪县防控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23日也发布了通告

福建多地发布紧急通告!绝不能放松警惕!

福建多地发布紧急通告!绝不能放松警惕!

  特别提醒

  绝对不可以放松警惕!!不要让所有人这么久的努力功亏一篑!还没到胜利时刻让我们一起坚持到底!

【责任编辑:李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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