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集中公开宣判108件毒品案 多人被执行死刑
6月25日,在第32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福建全省各级法院集中对108件毒品犯罪案件169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并对廖亿倍、赖海荣等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
2018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67件,审结437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罪犯518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1036人,重刑率达19.97%,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3个百分点。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钟夏介绍,从福建省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看,毒品犯罪案件总数有所回落,但大宗毒品犯罪持续攀升,涉案毒品数量记录也不断被刷新。同时,近年来,毒品犯罪团伙化、职业化、组织化、智能化日益明显,部分案件甚至形成制、运、贩、藏等“全链条”犯罪模式,被告人之间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极大增加了打击难度。并且,毒品犯罪与其他犯罪相互交织日益凸显,“枪毒合流、以枪护毒”等现象较为突出,衍生出严重的社会危害。
面对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福建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刑罚手段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健全完善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惩治毒品犯罪的效果。
吴钟夏透露,在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同时,省法院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出台《刑事案件类案证据册》,对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生产、运输制毒物品等七类常见毒品犯罪的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进行“全流程”实战式指导,提升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质量。
同时,省法院成立毒品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毒品犯罪问题调研与审判指导,2018年开展了毒品犯罪案件刑罚适用问题专项调研,对毒品案件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的裁判尺度。
禁毒是一项系统工程,2018年以来,福建全省各级法院努力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方式举措,切实增强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的实效。
作为福建省禁毒委成员单位,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禁毒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并积极参与“两打两控”暨“飓风肃毒”、禁毒重点整治、创建禁毒示范城市等重点工作。坚持每半年对禁毒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分析禁毒工作形势和变化动态,梳理法律适用、工作配合、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与有关部门会商沟通,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省法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向社会公众介绍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及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同毒品犯罪作斗争。五年来共公布了29个典型案例,昭示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坚定意志与坚强决心。
此外,全省各级法院针对毒品犯罪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治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源头预防、日常管控的司法建议,推进堵漏建制、源头治理、改善管理,提升禁毒工作成效。(记者 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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