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率先上线省级“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服务
11月1日,福建省医保“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正式上线,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基于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处方流转中心的“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服务。
先来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双通道”?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参保人员发生的“双通道”处方流转药品费用,实行与开具处方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
纳入“双通道”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和药店两种渠道进行购买,前往药店凭医保电子凭证购买“双通道”药品,享受与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
“双通道”处方药品如何流转?
“双通道”处方流转药品由“双通道”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通过医保电子处方平台流转到“双通道”零售药店,参保患者在“双通道”零售药店购药,医保经办机构与“双通道”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由基本医保支付的费用,患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医保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统一部署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电子流转处方在医保经办机构与“双通道”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顺畅流转。
目前,符合福建省“双通道”用药政策的参保患者可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等多家医院就诊开具“双通道”药品流转处方,处方审核通过后上传至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处方流转中心。
参保患者可登录“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闽政通APP进入“双通道服务”,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身份核验与授权,查询处方并自主选择“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前往药店凭医保电子凭证购买“双通道”药品,享受与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
福建省积极部署加快落实“双通道”服务上线,首批数十家“双通道”定点药店基本覆盖福州市全市区,全省各统筹区也正陆续接入省平台统一的“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服务,为更多参保患者提供“双通道”处方流转购药服务,解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痛点、难点问题。
首批“双通道”管理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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