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批服务、改革事项明确时间节点
福建:明年底前电子处方信息可追溯
福州新闻网8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近日,福建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一大批民生服务和改革事项明确时间节点。
在优化民生服务方面,福建省将继续推动福州、厦门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2021年底前完成“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定程序”制定;加强对互联网医院或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活动开具的电子处方管理,2022年底前规范电子处方审核、调配,确保信息可追溯。
2021年底前改造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双向打通核对平台与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闽政通”等移动端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动各级各部门完善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推动涉及我省的129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在优化就业环境方面,福建省将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
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福建省将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2022年底前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2021年底前在全省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
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福建省2021年底前将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对社会投资的小型简易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其中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在激发消费潜力方面,福建省将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迁入限制政策。依法依规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地结合我省消费需求,扩大国际知名品牌进口,做大跨境电商进口体量。
此外,福建省还将于2021年底前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委托)程序,制定并公布行政裁量基准,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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