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定位谋发展 加压奋进创一流
长乐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福州新闻网10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黄颖)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近日,长乐区检察院被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围绕服务中心大局
走前头作表率
长乐区检察院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总结提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与经验做法。
该院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五定办法”,深入大东海等重点企业10次,帮助企业办实事,为企业挽回损失71万元。通过省、市、区三级检察院联合走访台企、设立驻台企检察官联络点、推荐6名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架起检察机关与台胞台企沟通桥梁。
该院围绕“海上福州”品牌建设,持续开展保护“蓝天碧水净土”、整治“毁林挖砂”等专项行动,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1人。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清淤河道近17公里,清理垃圾、土石方等近13万立方米,推动解决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填堵上洞江河道问题,依法拆除长期占道经营的无证搅拌场,相关工作获上级院与长乐区委领导肯定。
该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的信访案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检察长参加接待日活动19次,批阅控申信访件67件,依托“乐和解”在线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办结检调对接案件,和解金额41.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
围绕践行监督主业
谋发展塑品牌
长乐区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刑拘未报捕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混管混押”等监管违法和不规范执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4件。稳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1件,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该院精准监督,年初以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办理全省首例军人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办理督促整治闽江流域长乐段沿江企业违法取水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首次开展闽江工业取用水许可工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在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湿地检察联络室,携手10家单位开展侵占湿地滩涂违规养殖专项清理行动,已开展联合巡护5次、拆除违法搭盖养鸭场1处。
该院针对问题学生开展精准引导、分级预防,对可能辍学、失学学生开展控辍保学。推出“玉芳e站”小程序,打造“一站式”工作服务平台,为33名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围绕锻造过硬队伍
提素质强作风
长乐区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各类学习活动80场,撰写心得体会500余篇。1人获评“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
该院发挥资深检察官传帮带作用,开展“先进带后进”活动。狠抓干警业务素质提升,干警获评各类先进8项,获得有关征文奖项7项,“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办案组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获评省市级有关典型案例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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